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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传奇IP”再次开撕,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

来源:chanye.18183.com作者:游民老赵 时间:16-11-25 分享到:

盛大游戏和WeMade之间关于传奇IP的竞争已经越来越像一出肥皂剧,双方各执一词,围绕着传奇背后巨大的利益你来我往。

盛大游戏和WeMade之间关于传奇IP的竞争已经越来越像一出肥皂剧,双方各执一词,围绕着传奇背后巨大的利益你来我往。

盛大游戏和Wemade传奇之争的本质 手游依赖IP的

11月23日,盛大游戏发布最新声明,称将坚决捍卫盛大游戏获得的“传奇”中国大陆独占运营权,对于WeMade单方授权传奇IP版权,以及执意向WeMade寻求版权合作的厂商依法采取法律手段。(有关这份声明的具体内容,可以参见文末)

很显然,有关传奇的版权事件,将一直持续下去,WeMade也必然会再次争锋相对的做出反击,这件事到底谁对谁错,决定权不在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手里,就如盛大游戏在声明中所说,一切用法律来说话。

而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是,为什么韩国的游戏厂商经常会就游戏版权的事件,闹得不可开交。

一、第一次大战 谁也没有输

实际上,关于传奇的IP之争一直没有停止过。

在传奇的这个IP的版权当中,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三方之间的关系,这三方为盛大游戏、Actoz、WeMade。

2000年,曾是Actoz Soft创业成员的朴关浩开发组长带着自己开发中的热血传奇离开,创立了Wemade。由于是子公司的关系,朴关浩决定将40%的公司股权和传奇的共同所有权给到了Actoz Soft。

因此,传奇从一开始,它的著作权就是属于Actoz以及WeMade的,2001年,陈天桥也正是以30万美元的价格从Actoz手中拿下了传奇的代理权。

此后,谁都没想到,传奇成为了当时全球最吸金的游戏之一,这个时候,有关版权上的纠葛开始慢慢出现,Actoz、WeMade、盛大游戏,三方之间扯皮不清。

2002年9月28日,也就是盛大与Actoz签订合作协议的一年后,《传奇》源代码在海外泄密,并迅速蔓延到国内,盛大在国内对传奇的运营受到了很大的挑战,向韩方提交解决办法,但均遭到韩方拒绝。

2003年1月24日,《传奇》开发商韩国Actoz公司单方面对外宣布:“由于盛大网络连续两个月拖延支付分成费,终止与盛大网络就《传奇》网络游戏的授权协议”。1月31日,除夕夜,Actoz与其下属公司Wemade发表联合公告。

2003年7月初,盛大在新加坡向国际商会正式提起仲裁申请,要求Actoz及Wemade承担因其违约给盛大造成的一切损失。7月13日,Actoz在韩国国内发布公告,表示将赴新加坡法庭起诉盛大,两家韩国开发商向盛大的索赔金额达到6200万美元。

2003年8月18日,上海盛大与韩国Actoz秘密和解,续约传奇2年的版权,代理费用从30万美元上涨至400万美元,并向Actoz支付30%的游戏分成。

2004年2月,针对Actoz与Wemade两家纠纷,韩国法院判决《传奇》海外主导权归Actoz。

2004年12月,盛大发布公告,9170万美元收购Actoz 29%的股份,此后2007年增持至51%。

从这个时间表上,从一开始盛大代理传奇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之后,Actoz、Wemade这两大版权所有方就开始了和盛大的扯皮,业界当时纷纷认为,30万美元的代理费用与盛大每年上亿美元的收入相比,不由得不让韩方眼红。

第一次的版权大战就此展开,而随着盛大将版权费用提升至400万美元,同时加入30%的分成之后,双方和解,但Actoz和Wemade之间却并未停止就如何分配这30%达成协议,这两者之间继续开始了诉讼,这里不细说。。

可以认为,随着盛大游戏向韩方分成,同时在后面收购了Actoz之后,版权的第一次大战落下帷幕,对于Actoz来说,他已经和盛大是利益共同体,而WeMade也意识到传奇已经离不开盛大,而且自己也得到了想要的利益,再加上2007年盛大将Actoz持有的40%Wemade股权的以2000万美元的价格归还WeMade,Wemade近乎得到了想要的一切。

这次战争,三者之间实际上都没有输,都得到了各自想要的。

二、第二次大战 谁也输不起

但这一次的战争则完全不同,一切的一切源于手游时代的来临。

在端游时代,可以说,盛大游戏可以完全不惧任何正规的游戏公司关于传奇的竞争,因此WeMade利益最大化的方式,就是继续遵守此前签下的合约,和盛大合作,从盛大处获取分成。

但在手游时代,盛大对于传奇最大的掌控力已经不再是运营对于游戏的理解等等,说白了手游时代是IP的时代。

谁掌握了传奇这个IP,哪怕做的手游再普通,谁都会拥有了一颗源源不断的摇钱树,这时候,Wemade意识到机会终于来了。因为盛大不再对传奇有足够的掌控能力,WeMade完全可以自己去寻求利益最大化。

WeMade开始了四处兜售传奇IP,包括恺英、天拓在内,均成为了WeMade的合作方。但这显然是盛大游戏所不能容忍的。

第一、从法律的角度去看,Actoz是传奇版权的共同体,WeMade直接绕过了Actoz来中国兜售版权(并且还是直接和Actoz母公司的盛大游戏竞争),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违法的。

第二、从情理的角度去看,传奇这个IP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力,WeMade的功劳自然有,但盛大才是那个让传奇在中国发光发热的最大功臣,要不然为何除了中国之外,就连韩国本土,传奇都一塌糊涂。打个比方,一对父母从小领养了一个孩子,并且将他养大成人,这个时候,孩子的亲生父母跳了出来号称这个孩子应该归还他们。这显然不和情理。

因此,无论从哪个角度,盛大绝对不可能将传奇的版权拱手相让,寻求法律的途径是必然,要知道,现在盛大游戏的收入来源上,近乎80%左右的收入来源于与传奇有关的IP。失去这个IP,盛大极有可能损失公司绝大部分的收入。

当然,WeMade也意识到传奇版权能否归属自己的重要性,在第一次的版权之争当中,WeMade拿到了分成,同时据媒体报道,“WeMade高层的对此事的态度是:这事牵扯太多太复杂了,为什么一定要碰它呢。有时间精力折腾这事,还不如把这力气用在做新游戏呢。”

但是现在的情况是,2015年第三季度,Wemade来自韩国本土的端游和手游收入环比分别下跌11%和40%,同比跌幅高达47%和68%。相反来自国外的手游收入环比暴增533%。海外收入已经达到Wemade全部收入的2/3,其中《热血传奇》和《热血传奇手机版》的分成费又是大头。

韩国媒体也指出,WeMade在新游戏上的研发能力的不足,导致在业绩上对传奇极度依赖。

因此,这一次战争,谁也输不起。

有关传奇的版权之争的案例,并不是个例,2012年,针对《穿越火线》的著作权,NeowizGames与Smilegate同样产生过纠纷,随后为了“《穿越火线》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营的稳定”而和解。

当时,NEOWIZ GAMES和Smilegate的著作权之争同样是围绕在是否可以由单方允许运营《穿越火线》或者授权第三者运营。

这件事的纠纷,本质上和盛大与Wemade之间的纠纷一样,就是有关《穿越火线》的IP版权到底两家怎么去定。

实际上,无论是《穿越火线》,还是《传奇》,之所以围绕在这两款产品上的版权,尤其是所谓的海外地区(实际上就是中国地区)的版权有这么多争议的原因,很简单,就是因为这两款产品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。

由这个成功所引起的就是巨大的利益,在当年那个端游的时代,可能一款游戏的成功和诸多因素有关,所以只能依赖原有的运营商,因为换一个运营商风险太大。

但是,在手游时代到来之后,原来手游有如此之大的市场,而且更可怕的是,这个大的市场,只需要穿上端游IP的外衣即可,是一个坐着收钱的买卖。

这也就决定了,无论是谁,只要有这个IP存在,就可以源源不断的赚钱,这直接导致研发商们对于之前签订的协议的不认可,寻求利益最大化。

寻求利益最大化是人之常情,但是在这个基础上,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符合以下契约精神?

如果说,NEOWIZ GAMES和Smile Gate之间的著作权尚属争议的话,Actoz和Wemade之间的著作权可是白纸黑字的存在的。

现在WeMade却一直绕开Actoz,这是不是不太符合契约精神?

附:盛大游戏声明正文

11月23日,盛大游戏发布声明,称将坚决捍卫盛大游戏获得的“传奇”中国大陆独占运营权,对于无视上述权利的韩国娱美德公司及执意向娱美德寻求IP合作的非法被授权方,盛大游戏将以零容忍的强硬立场,依法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诉,决不姑息。具体声明如下:

1、盛大游戏依法依约享有MIR2客户端、网页和移动端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运营权,该权利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具有排他性、独占性和不可撤销性。

根据ACTOZ、娱美德、盛大游戏三方签署的MIR2软件许可协议、补充协议、和解协议及《申明》等文件,以及ACTOZ、娱美德和盛大蓝沙签订的“传奇”手游独家授权协议,娱美德无权单方授权,将MIR2的改编权授予盛大游戏以外的第三方,对于已经和可能发生的此类授权行为,盛大游戏和MIR2著作权共有人ACTOZ予以坚决反对。

2、盛大游戏和ACTOZ已经多次公开申明反对娱美德背信毁约、单方授权的非法行为,对于包括恺英、天拓在内故意向娱美德寻求MIR2授权许可的公司,以及意图采取前述行为的其他公司,盛大游戏将采取法律手段坚决予以追诉。

盛大游戏正告广大业内同行,娱美德在中国大陆地区单方授予的MIR2游戏改编权存在权利瑕疵,据此开发的游戏将有拒授版号、平台下架等潜在的版权风险,请务必慎思慎行。

3、盛大游戏自2001年取得MIR2运营权之后,为“传奇”IP的运营不遗余力、不惜投入、不计代价,16年来为“传奇”增添了多达80余个大小版本的高品质游戏内容,凝聚了几亿人规模的忠诚玩家,营造了独一无二的“传奇”文化氛围,一力将“传奇”打造成为中国网游历史上第一流的游戏品牌;反观娱美德,自2005年之后即不再为中国大陆版本的“传奇”提供实质性的内容更新和技术保障,10年来安然坐享数亿美元的游戏分成,如今在业绩不佳财报不力的压力之下,不思振奋加强自身的研运实力,却一味贪图中国企业的游戏授权金,全然不顾其短线运作大肆“收割”的行径对“传奇”IP的巨大危害。两相对比,谁是真正为“传奇”着想的公司一目了然。

4、娱美德为了掩盖其背信弃义、非法授权的事实,在中国大肆进行混淆视听的虚假宣传,对此盛大游戏予以坚决驳斥。

其一,娱美德恶意曲解中韩两国法院的判决裁定,对于中国法院于己不利的裁定避而不谈、视而不见,对于韩国法院驳回ACTOZ禁令申请的裁定恶意曲解、大肆宣扬。事实上,韩国法院裁定只限于驳回ACTOZ禁止娱美德处分权利的申请,并无片言只语“肯定”娱美德单方授权的正当性,也未曾“背书”娱美德单方授权的合法性,恰恰相反,针对“传奇”版权的权利处分,中韩两院在法律意见中不约而同地提出了“事前协商一致”的要求,对这个正当要求,娱美德却是再度视而不见。此种“选择性失明”的隐藏天赋,盛大游戏特此指明,为众所戒。

其二,娱美德动辄以“传奇”版权方自居,却在宣传中刻意忽略ACTOZ的版权共有人身份。娱美德对于ACTOZ通过盛大游戏合法授予的改编许可权利,肆意污蔑为“盗版”、“侵权”,反而将恺英、天拓等曾经因侵犯“传奇”版权而被盛大游戏严厉打击的“前科”公司引为合作伙伴。娱美德一味回避ACTOZ共有版权人的地位,却忘了一旦放任娱美德单方授权成为既定事实,ACTOZ同样天然具有“单方授权”的资格,盛大游戏、ACTOZ百般忍耐,不希望陷入争相授权短线收割的恶局,不希望葬送“传奇”IP的大好前景,可惜的是,娱美德对我们的善意不屑一顾,有鉴于此,盛大游戏将直接采取最严厉的法律手段予以回击,决不放纵娱美德继续妄行。

其三,娱美德片面宣扬所谓“下架”的维权业绩,以之为其“传奇”版权人的身份背书,然而这并不符合事实。首先,娱美德以“侵权”为名的恶意投诉,本身就是性质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再以此为据宣扬不实言论,更见其险恶用心、信誉扫地;其次,苹果APP作为平台方,本身无权也不会对是否侵权做实质性判断,它的处理方式就是给双方充分沟通解决的时间,如果一段时间不能解决的,则暂时予以下架。因此,娱美德宣称的“已被苹果认定为事实”并不符合事实;第三,娱美德所列举的“下架”游戏,具有多样复杂的“下架”原因,决非娱美德所宣称的举报、投诉所导致,据盛大游戏了解的情况,其中几款因运营计划调整而下架的游戏,过段时间仍有重新上架的安排。娱美德大肆揽功的谎言,必将为事实所击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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